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安乐村,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鸭血豆腐、豆制品加工厂项目项目于2017年12月获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临环东审[2017]185号,批复中热源由电炉提供,但由于建设中本项目未安装电炉,实际安装天然气锅炉。因此重新补办环评手续。
2018年7月,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鸭血豆腐、豆制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10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以临环东审[2018]197号《关于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鸭血豆腐、豆制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8年5月10日,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和太康县金泰锅炉有限公司签订废气处理协议,2018年5月15日,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锅炉设备的安装,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环保要求,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对锅炉进行调试,2018年6月20日,调试完成。
2018年8月12日,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金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2018年8月13日,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建设,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用水、软水废水、锅炉排污水、清洗废水以及冷却水。生产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污水处理站;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软水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应环保局要求, 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对污水处理站进行调试,2018年12月1日,调试完成。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建设,2018年12月投入试生产。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为市场及企业自身原因,本项目决定分期建设,一期产能为年加工鸭血豆腐6000吨,二期产能为年加工豆腐干5000吨,本次验收主要验收一期(年加工鸭血豆腐6000吨)。
本项目一期主要建设2座加工车间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截止至验收时,本次验收以“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的项目”作为一期项目验收范围进行验收监测。
2019年8月10日,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在河东区召开了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鸭血豆腐、豆制品加工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并特邀专家组成。临沂市华汇食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及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因此,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现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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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19年8月12日~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