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套机械配件和20万条集装袋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342国道南东岭村东160m处,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000m2。
2016年11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套机械配件和20万条集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26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以临环东审[2016]253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验收针对一期(年产50套机械配件项目)进行验收。
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机械配件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本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进行试生产。项目正常生产具备年产50套机械配件。
2018年5月20日,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与济南鸿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废气治理技术协议。
2018年5月22日,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完成对切割、焊接、打磨工序废气处理设备的安装,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水喷淋设备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018年8月25日,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召开了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套机械配件和20万条集装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环境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济南鸿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经专家验收,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及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因此,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现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公示。
附件:临沂市新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套机械配件和20万条集装袋项目(一期)
验收公示日期:2018-09-12~2008-10-11